【儿童在学校被老师打骨折可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吗】总结:
儿童在学校被老师打伤导致骨折,属于人身损害案件。根据我国法律,此类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,通常不需要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只有在涉及重大、复杂或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时,才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。因此,儿童监护人应首先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,若对结果不满,可依法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。
问题 | 回答 |
儿童在学校被老师打骨折是否可以起诉? | 可以,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。 |
是否可以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? | 不可以,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。 |
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? | 涉及重大、复杂或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。 |
起诉需要哪些材料? | 包括医疗记录、证人证言、报警记录等证据。 |
管辖法院是哪个? | 通常为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。 |
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怎么办? | 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包括中级人民法院。 |
说明:
在实际操作中,建议家长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,如医院诊断书、视频录像、目击者证词等。同时,可咨询专业律师,了解具体案情后选择合适的诉讼途径。对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,法律给予了充分保障,家长应依法维权,避免情绪化处理。